一、目前尚未有强制性规定与实施细则
梳理各地相关政策发现,各地的政策表述都加了“限定条件”,如浙江省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江西省拟计划在2020年二季度开始推行。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工作岗位的适用性,各地政府出台文件里多用的是“建议”“鼓励”“支持”等词汇,并非“bi须”的强制性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提出的“2.5天休假”,仍为建议和倡导,未来通过制度或政策落实,专家分析,国务院2015年关于此制度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及地方政府政策文件三大关键词,“鼓励”而非统一、“夏季”而非全年、“有条件”的单位而不是全部,说明这项政策惠及的群体和人数是在一定范围的。
二、政策指导文件
(一)国务院政策性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三)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二)各地政策性规定
地区 |
政策内容 |
南京市 |
2020年4月11日,南京市战疫情扩内需稳增长“四新”行动动员发布会召开,正式发布新基建、新消费、新产业、新都市四大行动计划。其中提出: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鼓励各类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灵活试行每周增加0.5天休息,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适时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 |
江西省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明[2020]5号)2020.3.19 推行周末弹性作息。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优化工作安排,今年二季度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 |
河北省 |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指导意见2020.3.30 一是鼓励推行周末2.5天弹性休假,满足环京津周末、小长假微度假市场需求,建设游客“第贰家园”。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4号)2019.1.10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2020.3.23 三、工作保障 (三)鼓励实施一周4.5天弹性工作制,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
三、与现有劳动法规的衔接问题
(一)加班问题
1.现有法规规定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2. 2.5休假制度补休如何计算工资
2.5天休假制度中,很多地方提到“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那么补回时就涉及到其他工作日工作时间高于8小时的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天延长的工时算加班,则企业需要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否则很可能与职工间因加班费问题产生劳动纠纷。
例如,有企业提出2.5休假制度的议案:周一至周四每天延长工作1小时,周五上半天班。
该企业如果没有获得劳动部门批准也没有获得工会支持,那么其很可能面临的情况为:每天延长的1小时工时算加班,如该企业每天支付员工160元日薪,核算成时薪是20元,周五半天调整后,每天延长的1小时应当按30元支付。总体算下来,一周多支付40元。职工的一周总工时没变,反而加重了企业负担。如果不付加班费,则违反劳动法,这使企业陷入两难境地。
(二)休年假问题
1.现有法规规定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假天数
第十条 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 2.5休假制度可以抵消年假吗
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不能直接把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对于将周五下午休息时间计入带薪年假时间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府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不能不顾实际简单从年假或法定节假日中扣除。
根据法规规定及相关负责人的回复,即使单位征求员工同意不再安排年假,那么单位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仍然应当支付员工300%的工资,不支付可能导致劳动纠纷,这是单位面临的风险。
版权声明:此信息是由网站用户发布,并不代表京师堂讲师经纪支持或赞同其观点,也不对其真实性及所有权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做出相应处理!